一、201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康国政
副组长:李映辉
成员:康国政、金建明、高磊、李映辉
秘书:马晓梅
二、2016年推免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金建明
副组长:高磊
三、复试办法
1、复试方式及内容
本学院充分尊重培养单位所给出的推免成绩,复试仅由面试(口试)组成,外语听力及口试放入面试(口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至少要进行一次外语听力、口语的测试。
面试(口试):1)英语口语、听力;
2)专业知识综合;
3)素质与能力。
2、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本学院对今年推免生的面试将本学院生源和外校生源分开进行。
本校推免生采用集中面试,安排如下:
1)报到时间:电话或邮件通知 。地点:犀浦校区2307室。
2)面试时间:电话通知。地点:2307。
外校推免生的面试安排:
1) 时间:待定,具体时间视填报志愿而定。
2) 复试方式:视外校学生填报志愿的情况,决定采取集中面试或单独面试或其他方式面试的方式进行。
3、复试成绩
面试成绩评分办法如下表:
评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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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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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按满分1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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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算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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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基础知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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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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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专业知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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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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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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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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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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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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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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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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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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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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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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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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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听力及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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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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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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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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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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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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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拟录取
按照复试通过后在教育部研招网确认的先后确定录取顺序;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录取:
(1)、面试外语成绩不合格者;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五、其他
1、复试费的收取:
按照相关规定每人收取120元复试费,但通过我院复试,并在教育部研招网确认到我院就读的推免生,退还复试费。
2、复试时需提供加盖教务处红章的成绩单。
3、体检报告(后续提交)。
上述细则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不一致时,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本复试细则由力学与工程学院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