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西交校教[2011]11号)》,现对符合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三条的项目,由教务处进行认定创新实践学分,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范围:
2009级(建筑学院2008级)本科毕业生。
2、申请时间:
2013年3月18日(星期一)至2013年3月29日(星期五)上班时间。
3、申请方式:
在教务网下载《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于规定时间内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办公地点:X1301 联系电话:66366254 66367409 电子邮件:jwsjjx@ swjtu.edu.cn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附件:《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
另附:
一、《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三条:
学生参加国家、四川省以及国内外权威机构组织的,经过学校教务处认定的正式竞赛获奖,可申请认定奖励学分,同一竞赛多次获奖时,只按最高奖项计分:
1) 国家级:一等奖4学分,二等奖3学分,三等奖2学分;
2) 省部级:一等奖3学分,二等奖2学分,三等奖1学分。
二、我校现在已参加的并认定的国家、省级学科竞赛有:
1、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2、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3、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4、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嵌入式专题邀请赛;
5、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6、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7、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8、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9、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
10、“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
11、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12、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13、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14、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大赛
15、中国大学生软件服务外包大赛
16、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 创意 创业”挑战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