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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届本科毕业生学籍相关问题说明

作者:力学   日期:2013-12-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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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届本科毕业生学籍相关问题说明


新闻类型:本科教学    发布时间:2006-04-04 00:00    来源:力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更新:力学教务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现将2006届本科毕业生学籍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毕业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环节、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并取得规定的各类有效学分,按规定缴纳并结清学费,准予毕业。学生按规定办完离校手续后,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到所在院系领取毕业证书。

 二、结业

学生修读了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环节、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但仍有课程不合格,且未达到退学条件,可以申请结业。申请结业的学生,在期末考试结束后,到教务网站上下载结业申请表,填写后交院系教务,经学生所在院系教学负责人审核,由院系教务汇总后交教务处。学生按规定办完离校手续后,符合结业条件的学生到教务处领取结业证书。

取得结业证书者,可在离校后两年内,向学校申请修读不合格课程或申请参加期末考试,考试合格并取得毕业资格者可换发毕业证书。

三、肄业

学生未能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环节、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不能取得毕业及结业资格,不发毕业及结业证书,可申请肄业。申请肄业的学生,在期末考试结束后,到教务网站上下载肄业申请表,填写后交院系教务,经学生所在院系教学负责人审核,由院系教务汇总后交教务处。学生按规定办完离校手续后,到教务处领取肄业证书。肄业离校的学生,不能申请参加返校考试。

四、延长学年

凡未能取得毕业资格,可以申请延长在校学习时间。延长期限1~2年。延长学年的学生,从教务处批准公布之日起编入相应年级学习,仍执行原专业年级教学计划,学费按学分收取。

申请延长学年流程:在教务网站上下载延长学年申请表,填写后于4月15日前交院系教务,经学生所在院系教学负责人审核,由院系教务汇总后交教务处。教务处于4月28日(第10周)公布延长学年学生名单。

五、学位

凡符合现行《西南交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者,可授予学士学位。学生按规定办完离校手续后,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到所在院系领取学士学位证书。

六、其它

凡未按规定办理缴纳学费手续且没有结清学费的学生,本次不办理证书,也不办理延长学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