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和院系督导组专家参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的要求,对学生按照
20
%比例进行随机抽查,检查方式院(系)自定。
(
3
)汇总数据形成书面报告
院(系)将普查结果和抽查结果汇总,形成本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书面报告(格式见附件
2
)于
5
月
15
日 之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
. 从
5
月
8
日 起,教务处将按照院(系)上报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时间、地点,组织人员对指导情况进行逐节检查。对无故缺勤者的将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望各院(系)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监控,督促指导教师切实做好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严把质量关,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
附件
1:
中期检查表
附件
2:
中期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