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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届本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力学   日期:2013-12-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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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届本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新闻类型:本科教学    发布时间:2011-09-27 17:41    来源:力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更新:教务处 

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新华社四川分社川教函〔2011528 号《四川省教育厅、新华通讯社四川分社关于做好2012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保护高等学校、高等教育机构及其毕(结)业生的利益,维护国家学历证书制度的严肃性,教育部决定2001年开始实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并于2002年决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与毕(结)业生的像片一同上网。毕(结)业生图像信息的采集和制作,教育部委托新华社中国图片社负责,以确保上网图像信息的规格、质量和国家人才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和安全。四川省境内学校毕(结)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由新华社四川分社负责。为使这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我校2012届毕(结)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高校毕(结)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各院(系)、各部门领导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密切配合,确保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各院(系)学生拍摄时由各院系学生工作组负责本院(系)学生图像信息采集的组织拍摄工作,并与现场协调人员积极配合。

二、时间安排

2012届本科生毕(结)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安排定于20111013日至1021日(犀浦校区)在我校进行,我校本科毕业生以院(系)为单位分别进行拍摄,各院(系)拍摄时间表详见附表(每小时120人左右)。

因上课及其它原因不能按指定时间拍摄的学生,可在拍摄期间的空余时间及机动时间补拍

因特殊原因未能在学校采集图像的学生,可于20123月-4月的工作日期间参加补拍,具体补拍地点届时将在新华网四川频道(www.sc.xinhuanet.com)图像信息采集栏目中通知。

采集单位:新华社四川新闻信息中心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部

地址(暂定):成都市陕西街34号(四川省教育厅旁,石室中学对面)

联系电话: 86122706 86149424 86120800 86156092 86129500

三、收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新华社两办文件《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25号)文件要求,每位学生收取拍摄制作成本费15.00元(含2寸×4张和1寸×8张),由学生自备零钞,于照相时交给指定工作人员(该费用为新华社收取的工本费,我校不收任何费用)

四、组织协调

本科生现场拍摄的协调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五、地点

图书馆A103(犀浦校区)(2011年10月13日至10月21日)

六、拍照安排

【附表一】:拍照时间安排(下载)

很重要:请所有学生务必按照要求参加新华社图像采集,根据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学历管理新要求,从2011届毕业生起无图像的学历信息属于不完整学历信息,其学历将无法实现网上查询与验证。

很重要:请所有参与图像采集的同学务必遵守现场秩序,排队并保持现场安静,良好的秩序是图像采集的准确和质量的有力保障,错误的信息直接将导致您的学历图像信息错误,并做好12月份的图像信息核对。核对通知教务网会即时发出。

注:因上课及其它原因不能按指定时间拍摄的学生,可在拍摄期间的机动时间补拍。城规、建筑、景观2007级,计软2008-01班,计软2008-02班,计软2008-03班,计软2008-04班,传播2008-01班,传播2008-02班,传播2008-03班,广告2008-01班,广告2008-02班,广告2008-03班未参加去年拍摄工作的同学请在拍摄期间自行安排补拍。另外,出国交流并无法在大四上学期按时返回的同学可自行安排时间参加本次图像采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