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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0国家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力学   日期:2013-12-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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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0国家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新闻类型:本科教学    发布时间:2011-11-04 12:02    来源:力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更新:教务处 

   各学院、国创项目组同学:

 

   2010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建设周期已经到,现将项目结题验收及成果汇总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组提交结题验收材料

   1、请各项目组由一位同学负责,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项目结题验收书》,认真打印后由项目组所有成员签字,送指导教师审阅签署意见;

   2、请各项目组撰写一份1500字的《学术交流报告》,认真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介绍参与项目的收获和成果;

   3、请各项目小组根据项目的特点,认真准备一份6分钟的PPT讲稿,重点介绍项目特色和创新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收获、体会,供答辩、交流使用;

   4、每个项目提供5张数码照片(jpg格式),要求能够反映科研成果或者记录科研活动开展情况(需含一张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的合影);成果为硬件装置的项目组,需提供演示DV。内容应包括装置实物近视图、测试(演示)过程、测试结果等三项内容;

   5、请各项目将已发表论文复印件、科研日志、设计图纸等其他成果一并作为附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书面稿和电子稿,电子稿整理后做成一张光盘同纸质材料一并于2011年11月14日(周一)之前提交到所在学院,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需向教务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申请逾期不交者或无故未完成项目者,视其自行终止项目。

  

   二、学院组织专家验收鉴定

   请各学院根据收到的结题验收书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并给出相应的鉴定意见。请将本学院各项目评审结果汇总后,填写《项目评审结果汇总表》,将纸质和电子文档于2011年11月21日(周一)之前报送X1301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三、全校答辩

  教务处将于2011年11月24日(周四)组织专家对所有项目进行校级答辩评审验收,并评选出校级优秀项目。学校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为通过验收的项目组成员颁发证书。通过验收后,该项目组成员的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凭有效票据办理报账手续,具体手续将另行通知。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办公地点:X1301  联系电话:66366254 66367409 电子邮件:jwsjjx@ swjtu.cn

 

   附件1:2010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清单

   附件2:《项目结题验收书》

   附件3:《学术交流报告》

   附件4:《项目评审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