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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规范” 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规范”第二批评审验收

作者:力学   日期:2013-12-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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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规范” 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规范”第二批评审验收


新闻类型:本科教学    发布时间:2012-03-16 11:33    来源:力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更新:教务处 

    在前期各学院组织对相关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规范”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规范”进行完善和修订的基础上,学校决定对规范进行评审验收。现将第二批专业规范评审验收的时间安排如下,请相关专业认真准备,准时参加。

地点:九里校区网络学院5105 时间:周二(320日)全天

序号

学院

专业

 

1

地学

地质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规范

9:00-10:30

2

地学

环境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规范

3

地学

城市轨道交通专业规范(地学学院)

4

建筑

建筑学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规范

10:30-11:00

5

力学

工程力学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规范

11:00-11:30

6

交运

交通运输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规范

14:30-16:00

7

交运

交通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规范

8

交运

城市轨道交通专业规范(交运学院)

9

材料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规范

16:00-17:00

10

材料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规范

    答辩时需准备PPT,每项内容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专家提问不超过10分钟。汇报人必须为本专业负责人或主管教学副院长,原则上教学副院长必须出席。请各学院按照答辩时间提前10分钟进场,并自行携带本专业卓越规范和轨道交通专业规范6本(不需要打印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