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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补充通知

作者:力学   日期:2013-12-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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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补充通知


新闻类型:研究生教学    发布时间:2006-03-09 00:00    来源:力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更新:力学教务 

  

       复试期间考生除了携带之前通知的材料外,还必须交相关部门出据的政审材料(加盖单位红章),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请考生相互转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