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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申请答辩研究生成绩审核的通知

作者:力学   日期:2013-12-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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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申请答辩研究生成绩审核的通知


新闻类型:研究生教学    发布时间:2009-11-17 16:04    来源:力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更新: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答辩成绩审核环节的管理,经研究生院研究决定,对于申请答辩学生的成绩审核,由院系和研究生院两级审核。

申请答辩研究生填写“申请学位审批表” 时,在“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登记表”一页中的成绩审核一项里,有“院系教务员审核签字”和“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审核签字”两栏。院系教务员在“院系教务员审核签字”栏签字后,学生必须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由管理人员在“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审核签字”栏签字盖章后,学生才能进行下一环节的答辩程序。

本通知自2009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09-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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