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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实施细则 西交校计财[2006]24号

作者:力学   日期:2013-12-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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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实施细则 西交校计财[2006]24号


新闻类型:研究生教学    发布时间:2011-08-05 20:58    来源:力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更新:admin 

 

 为加强学校研究生收费管理工作,保障学校收入及时顺利实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加强学费管理的规定》、《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学校各类研究生,包括统招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同等学历人员,示范性软件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博士研究生,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生,本硕连读、本硕博连读教育形式的研究生等(以下简称“研究生”)。

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