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将对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全面制订和修订工作。现将《西南交通大学关于修订/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讨论稿)》下发给各单位,请各培养单位对“指导意见”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院系认真组织该学科教授、研究生导师等相关人员对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行认真研讨;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安排该学科或相近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情况调研,调研报告作为各学科修订培养方案的附件上报研究生院;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本“指导意见”的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9日;
四、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随后下发。
(注:经电气学院同意,电气学院的调研报告可以到培养办领取。)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