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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级研究生进修成绩转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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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类型:研究生教学
发布时间:2011-09-20 10:22 来源:力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更新:培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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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绩转录条件
(1)2011级硕士研究生。
(2)已随堂进修过一些课程,且考试时间不超过四年者。
二、转入流程
(1)到本人所考取院系提交成绩转录申请(无固定格式,申请的内容包括本人姓名、进修学号和专业、入学学号和专业)。
(2)学生需标记清楚需转入的课程成绩,对于研修时未通过的课程和本人认为成绩较低的课程可以申请不转。
(3)需转录成绩者请在2011年9月26日之前将进修成绩单和转录申请交到本院系研究生教务员处。
(4)学生本人需将转入成绩的课程制定进个人培养计划。
(5)另根据文件规定,必修环节中的《形式与政策》、《科研(教学)实践》和《学术报告》成绩不予转录。
三、请各院系研究生教务员务必在2011年9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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