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倡导严谨治学、求真务实、恪守学术道德的育人理念,发挥优秀研究生导师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西南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及奖励办法》(西交校研[2012]4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决定启动2012年西南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岗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且所指导的研究生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或指导的研究生获得过国际国内重大竞赛大奖。
二、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提名。各培养单位组成5人以上的推荐提名小组(应有研究生代表参加),经讨论后推荐提名人选(已获得“西南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荣誉称号的导师不再重复参选)。由被推荐人填写《西南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提名评选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研究生院,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校网上公示申请材料7天。
3.初评。研究生院组织审核各单位提名材料,确定候选人名单。指导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及以上的研究生导师免于初评。
4.研究生和教师网上投票。学生工作处负责网上投票工作,研究生和教师在网上对候选人进行支持性投票。
5.学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及网上投票结果讨论并投票评选,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
6.评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获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上公示15天,如无异议,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有异议并确认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者,取消获奖资格,且在两年内不得再次参评。
三、材料报送
1. 西南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培养单位推荐提名小组成员名单(附件3);
2. 西南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提名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附件4);
3. 各培养单位所推荐的提名候选人填写的《西南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提名评选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培养单位于2012年4月28日前将上述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逸夫馆4106室),电子文档发送至zhangw@swjtu.cn 。
附件:
1.《西南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及奖励办法》
2.《西南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提名评选表》
3. 西南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培养单位推荐提名小组成员名单
4. 西南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提名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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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