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西南交通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拟授予下列人员博士学位:
一. 工学博士(64人)
廖 军 曾 勇 阳恩慧 余 慧 蒋 蓉 陶齐宇 陈 列 张 晶 谢海清
刁 砚 李俊松 张 迅 李 俊 聂 林 罗阳明 李 达 沈明学 郑拯宇
丁军君 何灼馀 徐 鹏 吴 磊 吴会超 黄彩虹 董雪源 周福林 邱大强
周 聪 黄雄华 杜广涛 冷 璐 冯 颖 徐晓惠 何星星 钟小梅 王维博
夏 羽 高志江 晏 秋 王大江 张 弛 陶思宇 鲍晶晶 郭倩倩 王煜洲
陈 虎 马啸来 周 晓 王 斌 徐晓玲 关晓宇 朱俊廷 陈佳龙 肖华清
郑小武 苏 衡 杨容浩 鲁 恒 贾洪果 王朝令 罗 刚 彭道平 支锦亦
李 洋
二、法学博士(1人)
王 敏
三、管理学博士(3人)
卢铭凯 崔媛媛 张全成
如对上列人员被授予博士学位有异议者,请于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向西南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7600115,地址:西南交通大学四号教学楼(逸夫馆)4106室。
特此公告
西南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